各区县社科联,市级各部门(单位),在泸高校,相关科研单位:
经研究,泸州市社科联、泸州市社科院、泸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中心联合发布2023年度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课题。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强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和服务水平,提高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处置能力,推出一批区域性、实践性、创新性较强的社科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在泸州“四化同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一体两翼’齐飞”新征程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一)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和《泸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中心管理办法》。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贴近区域实际,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除重要基础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论文为课题最终成果形式。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三)立项评审采用通讯初评(匿名方式)与会议评审结合的办法,报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批准立项。一经获准立项,请务必严格按照计划时间执行,课题原则在当年度完成。逾期未结题者,撤销立项。
(四)在本次结项课题中,按照等次评选结果有一定研究经费支持,具体待定。同时,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中心(2000字以上稿件1篇),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五)项目结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2)提交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
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结项:(1)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或转载;(2)被市委、市政府作为重要成果采纳;(3)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4)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采纳;(5)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有关科研管理规定。
2.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3.中心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须紧密联系《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立足区域实际,要结合自身研究方向,精准叙述内容,特别是要注重与泸州“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内容相结合,针对不同人群(重点人群:青少年、老年)进行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研究,认真组织撰写,具体题目可自拟。绕开课题指南研究者,不予立项。
(三)各申报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申请书、活页内容,特别是选题的政治方向、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负责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等,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予以报送。
(四)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2份(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凡有涉密内容的课题,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研究中心联系。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出版或发表须注明“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中心项目”字样和项目名称、编号。否则不予认定。
(三)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联系人:宋丽娟、汪枭
联系电话:13909089572、17666667546
电子邮箱: psy_lz@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文渊楼203室
邮政编码:646000
附件:1.2023年度课题指南
2.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中心课题申
请书
3.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中心课题
申请书活页
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泸州市社会科学院
泸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