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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5年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MAP) 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实施细则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9-28 】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制定《西南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5年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MAP)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2.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4.坚持“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小组组成

成立应用心理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监察员1人(培训后上岗)。

三、复试实施过程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复试通知发放

学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接收考生申请信息,院所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确认。复试后,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由复试小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西南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前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具体形式由复试秘书另行通知。

复试科目共三门:综合素质、专业英语、专业知识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1、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心理素养、科研素养、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核形式:面试

2、专业英语(满分50分)

1)考核内容:专业英语。

2)考核形式:面试

3、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50分)

1)考核内容:专业知识理论与技能。

2)考核形式:笔试

(五)复试小组评分

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院系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立即专门保存,注意不可覆盖。

(六)录取

1.复试成绩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总分300分,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后,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2.申请推免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系统发送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资格。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不得更改。

3.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4.本次推免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四、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具体提交时间以复试小组秘书通知为准),在所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按要求送交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审查相关事宜。未完成复试资料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1.必须提供类: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个人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附件1);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盖章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建议提供类:

①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②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荣誉证书扫描件;

③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二)复试过程注意事项

1.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0.5mm黑色签字笔进行考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复试场地。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2.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不得记录和考试相关的内容(除记录专家提问外,复试前展示空白纸张),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五、复试纪律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西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储存及传播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含复试试题、图片、视频等);如泄露复试的任何信息,将视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部门处理。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复试秘书(476583210@qq.com)。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附件3)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八、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二)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体检表

西南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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