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开始的公共管理硕士(MPA)试点招生以来,MPA教育在我国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培训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2014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4]14号文件批准,西南医科大学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并面向全国开始招生。
一、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等领域高层次、专业化、应用性、复合型的专门人才,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理论素养与技能,精通某一公共管理领域的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和领导者。MPA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将使自己的个人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和升华,获得参与社会竞争、施展才华的新起点和创造力。
二、研究方向
1、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
2、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
3、卫生服务与医院管理
4、卫生人才培养与医学教育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学习时间3-5年。学习方式为周末上课、分时段集中上课。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31日。具体事宜请于2016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日期:2016年11月。
3、准考证打印:2016年12月,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内容以国家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七、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政治理论考试和体检。
八、录取方式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九、学费
按四川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要求,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十一、报名咨询
西南医科大学MPA教育教学中心
电话:0830-2580953
联系人:喻老师(13568630174)
招生咨询QQ:2286422429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人文与管理学院
十二、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swmu.edu.cn/